草蓆散发著乾草的清香,底下铺著厚厚的稻草,软软的,比他睡了大半年的鏢局通铺舒服多了。

眼前是一名清秀的女子正为他擦拭额头上的汗珠。

那女子约莫二十出头,穿著一身粗布衣裳,头髮用一根木簪隨便挽著,几缕碎发从耳边垂下来,在她低头时轻轻晃动。

她的眉眼算不上多精致,可胜在乾净、清爽,像山涧里流出来的一汪清泉,没有半点脂粉气。

“你是……”

秦烈勉强地说出这两个字,喉咙干得像被砂纸打磨过。

“你醒了?先不要动。”

女子从一旁的陶碗中舀出一点儿米汤,用木勺送到秦烈嘴边,一点一点地给他灌下去。

米汤是温的,带著一股淡淡的粮食香,从喉咙滑下去,像是一条温暖的溪流,缓缓地流进了他空荡荡的胃里。

“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饿了有些天了吧?是从南方逃难来的?”

女子將木勺放回碗中,用帕子擦了擦秦烈嘴角的米汤。

可秦烈这时早就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他只在破庙里啃了半只兔子腿,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得连渣都不剩了。

他挣扎著坐起身,一把接过对方手中的陶碗,直接一饮而尽。

那穿著粗布衣裳的女子捂嘴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你慢著点儿!可別呛著了。锅里还有,没人跟你抢。”

一碗米汤囫圇下肚,秦烈感觉自己的胃像是一块被泡开的干海绵,每一寸都在贪婪地吸收著那点可怜的养分。

他抹了一下嘴巴,將嘴角的米汤擦去,这才想起还有个人呢!

“跟我在一起的那个……”

“你说那个女扮男装的姑娘?”

女子指了一下一旁的墙壁,“她在隔壁休息。爷爷给她弄了些草药,捣碎了敷在伤口上,又熬了一碗退烧的汤药灌下去。现在已经不烧了,你放心。”

听到李青禾无事,秦烈这才放下心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绷了整整一夜的弦,终於可以松一鬆了。

“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救了我吗?”

“我可没那么大的力气!这里是北茅村,村子不大,靠山吃山,大部分人家以採药为生。”

女子將陶碗放在一旁的木桌上,转过身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我和弟弟上山採药的时候,发现你们躺在溪旁。我二弟田牛,给你背回来的。对了,我叫田秀!”

秦烈这才注意到,原来这间简陋的茅屋的角落里,还坐著一个人。

那是个十七八岁的黝黑青年,生得敦实,虎背熊腰,一张脸被日头晒得黑里透红,两只眼睛不大,却很有神。

此刻正盯著秦烈看,目光里带著几分好奇和警惕。

想必那就是田秀口中的田牛了。

所以这一次,他可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

秦烈看著田秀那张乾净的笑脸,脑海中闪过两个名字——王二和李狗蛋。

隨即將这两个名字揉在一起,脱口而出:

“我叫王二狗。”

“王二狗?”

田秀愣了一下,然后又是抿嘴一笑,“看你们的穿著,也不像是逃难的,怎么名字这么土气。那姑娘虽然女扮男装,可那件青色长衫的料子是上好的绸缎,绣工也不像是寻常人家能有的。你们该不会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吧?”

她歪著头看著秦烈,满眼羡慕:“这胆量还是挺让人佩服的。”

秦烈尷尬一笑,也不知道这田秀是怎么想到这个上面的。

好在一旁择著草药的田牛及时开口了:“姐!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啊!你自己当年想跟人跑,没跑成,就见谁都像是跑出来的。”

田秀一努嘴,倒也没有否认:“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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