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的第十五天,云逸收到了正式的阅兵邀请函。

那天上午,天气晴朗,北京的天空蓝得像一块巨大的琉璃,没有一丝云彩。阳光透过书房的窗户洒进来,落在红木书桌上,把桌上的物件镀上了一层暖金色的光。云逸正在审阅云盾科技的第一批招聘名单,三十个候选人,每一个人的简歷他都仔细看过,做了標记。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写著,字跡工整而有力。

门铃响了。

赵刚从客厅走进来,手里拿著一个烫金的信封。信封比普通的信封大了一號,纸面厚实光滑,透著一种庄重感。

“元帅,有人送来的。”赵刚双手递过信封,表情比平时更加严肃,“阅兵领导小组的专递。”

云逸放下钢笔,接过信封。他的手指触摸到信封表面时,感受到了一种微微的凹凸感——那是烫金工艺留下的痕跡。信封正面印著国徽,国徽下面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活动领导小组”一行金色小字。

他拆开信封,动作很慢,像是在拆一件珍贵的礼物。信封里面是一张邀请函,同样烫金封面,內页是米黄色的特种纸,上面的字是用黑色宋体印刷的,每一个字都清晰而庄重。

“云逸同志: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谨邀请您参加国庆阅兵仪式,午八时前抵达天安门城楼指定区域。隨函附入场凭证,凭此证入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活动领导小组。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

云逸拿著邀请函,看了很久。

他的目光从抬头看到落款,又从落款看到抬头,反覆看了好几遍。每一个字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分量就不一样了。。他不是坐在观眾席上,不是站在方队里,而是站在城楼上。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鸟叫声。风吹过窗外的银杏树,金黄色的叶子沙沙作响,有几片飘落在窗台上。秋日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邀请函的红面上投下一道明亮的光斑,烫金的字在光线下闪闪发亮。

云逸想起了很多事。

他想起一年前的十月一日,他还在非洲的基地里。那天,他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著训练场上的士兵们。士兵们在炎炎的烈日下训练,口號声响彻云霄。他让食堂加了两道菜,红烧肉和鱼香肉丝,说是“过节”。士兵们很高兴,有人问他过什么节,他说“国庆节”。那时候,有几个士兵沉默了——他们不是中国人,不知道“国庆节”是什么,但他们看到那些中国籍士兵眼睛里的光,也跟著举起了杯子。

那时候他站在非洲的土地上,看著中国的方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是乡愁,不是孤独,而是一种——距离感。他想念家里的红烧肉,想念父母的嘮叨,想念姐姐的声音。但那里是他的战场,他不能回来。

一年后,他要站在天安门城楼上了。

“元帅。”陈建国站在书房门口,声音低沉而稳重。他穿著一身便装,但站姿依然笔直,像一棵松树。“阅兵方队已经训练完毕,隨时可以出发。赵刚那边传来消息,方队合练已经通过了联合指挥部的验收,评价是『优秀』。”

“好。”云逸放下邀请函,转过身来,“让他们来北京。”

“是。”陈建国在笔记本上记下,“方队两百人,由赵刚准將带队。计划明天包机从基地起飞,后天到达北京。住宿和训练场地已经联繫好了,在京郊的某军事基地。联合指挥部提供了训练场和宿舍,条件不错。”

“武器装备呢?”

“全部隨机託运。191式步枪,实枪但卸了装针。阅兵结束后统一保管。军装每人两套,一套备用。靴子每人三双,训练用一双,阅兵用一双,备用一双。”

“让赵刚安排好,不能出任何差错。”

“已经交代了。”陈建国犹豫了一下,又开口,“元帅,方队合练的时候,联合指挥部的总指挥说了一句话。”

“说什么?”

“他说,『云盾的方队,是今年阅兵最大的亮点。』”

云逸没有笑,只是点了点头。但他的眼神里有一丝光——那种光不是得意,而是被认可后的欣慰。

云盾安保的方队,两百名士兵,在赵刚的带领下,从非洲飞到了北京。

专机——一架云盾的湾流改装的军用运输型——从基地机场起飞,经停杜拜加油,飞了十二个小时,降落在北京南苑机场。飞机落地时,北京的夜空中飘著细雨,跑道上的灯光在雨幕中若隱若现。

士兵们穿著便装走下舷梯,没有人认出他们是云盾的士兵。他们没有穿军装,没有带枪,看起来就像一群普通的年轻人。但他们走路的姿態,那笔直的腰板、整齐的步伐、统一的节奏,让接机的工作人员多看了几眼。

他们住在京郊的一个军事基地里,和解放军某部的阅兵方队同吃同住同训练。

基地在昌平区的一个山谷里,三面环山,一面是路。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很適合训练。宿舍是六人间,上下铺,被子叠成豆腐块,床单平整得没有一丝褶皱。食堂是大食堂,菜品丰富,营养均衡,每天都有牛奶和水果。

训练场在基地东侧,是一片平整的水泥地,用白线划出了方队行进的標线。標线精確到厘米,每一个站位都有標记。训练场边上搭了一个简易的看台,供指挥员和观摩人员使用。

训练很艰苦。

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十五个小时。中午只有半小时休息,傍晚只有一小时吃饭。正步、齐步、敬礼、口號、持枪动作、转向、队形变换……每一个动作都要练到完美,不能有任何偏差。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个动作不到位,整个方队就要重新来。

赵刚手里握著秒表,站在方队侧面。他的脸晒黑了不少,嘴唇因为缺水起了皮,但他的声音依然洪亮,每一个口令都清晰有力。

“正步——走!”

“啪!”

两百只脚同时落地,声音整齐得像一声。脚下的水泥地面被踏出了浅浅的白印,那是几百次、几千次踏击留下的痕跡。白色印记连成一条线,笔直笔直,像用尺子画出来的。

“慢了零点一秒。”赵刚按下秒表,秒表上的数字跳动了一下。“第二排,第三列,你的步子慢了。注意听口令,不要抢,不要拖。再来。”

士兵们没有抱怨,没有嘆气,没有交头接耳。他们转身回到起点,队形重新调整,標齐排面,重新开始。汗水从他们的额头滴落,顺著脸颊流下,滴在地面上,和之前留下的汗渍匯合。

一遍,两遍,三遍,五遍,十遍,二十遍。

同一个动作,重复几十遍、几百遍,直到肌肉记住那个节奏,直到身体不需要思考就能做出正確的反应。

赵刚按下秒表,看了一眼数字,终於点了点头:“好了一点。但还不够。休息十分钟,继续。”

士兵们没有坐下,没有喝水,没有离开位置。他们只是稍稍放鬆了身体,甩了甩手臂,活动了一下肩膀。有几个人弯腰揉了揉膝盖,膝盖上已经磨出了老茧。然后他们又站回了原位,保持著笔挺的军姿。

中午休息的时候,赵刚坐在训练场边,打开了一瓶矿泉水,一口喝了半瓶。他的喉咙干得像冒烟,水顺著嘴角流下来,滴在军装上。他用手背擦了擦,然后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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