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剎等著下文。

等了五秒。

“……然后呢?”她忍不住问,“你这就开始了?不铺垫点什么?比如『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电闪雷鸣,仿佛老天都在哭泣』之类的?”

贰心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你在写小说?”

“我在听故事。”罗剎说,“你至少得告诉我时间地点人物吧?不然我怎么代入?”

贰心想了想。

“十年前。”他说,“7月。墨西哥,奇瓦瓦沙漠和铜峡谷交界的地方。”

罗剎愣了一下。

“十年前?”

“嗯。”

“你那时候多大?”

贰心沉默了两秒。

“不知道。”他说,“可能十八,可能二十。路德维希捡到我的时候说我五岁,但那是他猜的。我没有出生证明,没有生日,没有可以庆祝的东西。后来索尼婭给我定了个生日——2月29日。她说,这样我就能长得很慢,不会太早离开她。自欺欺人的说法,我也从未在闰月庆祝过生日。”

罗剎的眉头跳了一下。

这听起来像某种flag。

那种会在故事结尾,被反覆提起、然后让人心碎的flag。

但她没说出来。她只是喝了口茶,等。

贰心放下茶杯,靠在椅背上。

“那年7月,路德维希亲自给我下达了一个任务。”他说,“带队去墨西哥铜峡谷,回收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僱主出价五十万美元。”

罗剎吹了声口哨。

“五十万?这他妈能买下一座小岛了吧?”

“岛……不清楚,但能买下半个墨西哥村庄。”贰心说,“至少路德维希是这么说的。”

“所以你们去了?”

“去了。”

“为了五十万?”

贰心看了她一眼。

“不是为了钱。”他说,“是因为那是路德维希的命令。他是我主人,我是他养的狗。狗不会问『为什么要去捡那个球』,狗只会叼回来,摇尾巴,等一句『好孩子』。”

罗剎沉默了几秒。

她想说点什么,但发现说什么都不对。说“你真惨”太廉价,说“你后来不是造反了吗”太马后炮。

她只是给自己又倒了杯茶。

“队伍里有几个人?”她问。

“三个。”贰心说,“加上我,四个。给他们起个代號吧。不然你记不住。”

罗剎点头:“行,你起。”

贰心想了想。

“墨西哥裔,十九岁,话多,爱讲笑话,鼻子比狗还灵。”他说,“叫他『猎犬』吧。”

“可以。”

“哥伦比亚裔,二十三岁,女的,不爱说话,身体柔韧性很高能钻进狭小空间。”他说,“叫她『蜘蛛』好了。”

“嗯。”

“阿根廷裔,二十六岁,男的,话最少,痛觉迟钝,受了伤还能打。”他说,“就叫他『墓碑』。”

罗剎听著这几个名字,感觉嘴里泛起一股奇异的味道。

她品味著这些名字,听起来很正常,像是以往军事行动里会用到的代號,毕竟再扯淡的代號都遇到过,比如说“鸳鸯茶”。

可现在听到这些代號:猎犬、蜘蛛、墓碑,每一个都像某种预兆,像在故事开始前就已经写好了结局。

“听起来不像是临时起的,你当时就给他们起名字了?”她问。

“嗯。”贰心说,“他们本来只有编號。11,15,17。我说,这样叫著太冷,不如起个外號。猎犬说好,蜘蛛没说话,墓碑说隨便。猎犬很高兴。他说这是他第一次有名字。”

罗剎没说话。

烛火跳了跳。

在这个没名没姓的年代,名字反倒成了奢侈品。

名字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

他们可能想像不到,有只黑猫名叫苏叄。有名有姓,很是响亮。

当然,还有另一只猫,名叫汤姆,更是全世界有名。

“然后呢?”她问。

贰心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然后我们出发了。”

回忆是从哪里开始的,贰心自己也说不清。

也许是东城那个破旧的军用机场,雨刚停,跑道上还汪著一摊摊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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