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厉霄说完后起身离开。

阮荔放下捂脸的袖子,露出一张煞白煞白的脸,眼圈红似能滴出血来。

方维死讯令她心痛万分,可她要为自己打算——

她在沈家村守了三年,里正受了方维託付,那些男人不敢当面占她便宜,可夜深人静时总有那么几个混帐东西仗著喝醉酒了上门想强要她身子,若非养了条狼狗,才得以保全自己的名节。

如今方维去了,第一个要对她下手的便是那虚偽的里正。想起今后事,她已怕得浑身颤慄。

她不能继续留在沈家村。

她要离开。

她要靠著这位將军离开这要吃人的地方,去京城!

这一夜,阮荔没睡,寻了件方维的旧衣,给他立了一个衣冠冢。

阮荔早已哭红了眼,这会儿跪在坟前一滴眼泪都淌不出来,麻木地烧去纸钱,喃喃自语。

女子立世,空有美貌没有依仗,美貌只会成为累赘。

她自小就知道自己有几分姿色,將来要给自己寻个依仗,才能在这吃人的世道活下去。

原以为方维能成为自己的依仗。

可他战死了。

从今往后,她只能另寻依仗,盼著方维在地下莫怪自己无情。

是他先失了约。

离了自己而去的。

次日,阮荔一身縞素,青丝髮间只簪了朵小黄花,眼下憔悴,双眸含泪,瞧著楚楚可怜。

“我…愿隨將军…去、去京城。”

阮荔长久不说官话,口音生涩、磕磕绊绊,说完后屈膝缓缓一福,头颈微垂,露出一截比素衣更白的颈子。

顾厉霄嗯了声,条件是他自己提的,因此对她选择哪个都不意外。

“此去京城路遥,待侍卫买来马车再出发。”

“让…將军破…费了。”

顾厉霄没回答。

他向来不擅与女子多话,此时背著手站在院中,一副生人勿近的冷肃模样。

门口有侍卫把守,乡亲们畏惧他们身上的佩剑,不敢轻易接近,躲在门外看来的眼神、指指点点的手势、张合的口型,皆是在指责她。

待侍卫赶来马车,阮荔把家中狼狗托给邻居,抱著包袱上了马车。

四周悉悉索索的声音避不可免传入她耳中。

『荡妇』

『方维才去了多久,她就迫不及待跟著其他男人走了』

『如果不是方维为了娶她去投军,又怎么会死!』

『祸水妖精!』

『不要脸的蹄子,逼死了方维连守孝都不肯守!』

……

这些话太过难听。

一字一句落入阮荔耳中,像是锋利的刀光剑影,生生要把她的麵皮鲜血淋漓地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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