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好的鱼外表焦黑,透著股诱人的肉香。

人类与动物最大区別,在於是否掌握用火。

火加盐做出来的食物,不谈其他丝毫烹飪技巧,就远超出所有野生动物的伙食了。

所以,被认户外歇脚保驾护航的火堆,也可能成为招引猛兽的渊藪。

香气传出数里之远,肉食动物鼻子灵敏,或许在更远的范围之外都能嗅到。

顶尖高手犬科对气味敏感度是人类的上万倍,猫科虽不及,亦远胜於人。

至於其余的杂食、肉食类生物,同样普遍依赖於鼻子,比起更习惯於双眼动態捕捉的直立猿,如此异常的美食气味若不能引起它们的关注,那才是咄咄怪事。

正以宽叶层层包裹熏鱼的少女,忽然低声喝道:

“有东西来了。”

类似的情形隔三岔五上演,遭受过自然生態无情毒打的愣头青,已经患上了ptsd

——东西,什么东西?

熊?狼?虎?豹?还是巨蟒?

笑死,全部答错。

在这里,就没有普通种的动物。

来的不是头上长犄角,就是身后有尾巴。

异化的猛兽以有限的词汇描述,维恩不得不將其称作“凶兽”。

可是,也没必要那么关照我们吧?

第一位出场的,是“百兽之王”,吊睛白额虎,有诗为证:

毛披锦缎覆金黄,爪似银鉤夺人魄;

睛迸闪电尾甩鞭,张口血盆牙杈椏;

沉足骨动势狰狞,摇头晃脑大聪明。

又萌又凶的老虎,缩小十倍还蛮可爱。

维恩不得不佩服歷练出来的乐达精神,踏马的追著杀,这儿的兽类忒不讲礼了。

“老虎有几种做法?”

“嗯,也许它们会有被当作保护动物的一天,但现在的话……”

“吃肉的动物都腥,无非炙烤、烟燻火燎、红烧、醃製,以重料辟腥。”

“这样啊,”邦德尔与猛虎四目相对,“看来杀了也没好处。”

“虎皮倒是珍奇,既保暖又好看。”

“我对虎皮没有癖好,不过卖上个好价钱,这笔买卖也不赖。”

“维恩、邦邦,不止一只。”

“这次轮到了熊二吗?”

不知为何,百兽之王將熊排在了后位。

不过似乎有个统计,老虎与熊的数据,老虎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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