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第三场
由於是一年级与二年级的低年级內战,因此没能掀起多大的波澜,反而是依据泰瑞斯的亮眼发挥,对下一名挑战者寄予了厚望,很不幸,被莫名捧上高台的人,就是维恩本人。
泰瑞斯情绪激昂,唱起了某首史诗:
“我们绝不甘於奴隶的枷锁,
我们难道只配低头?
远古勇士的英魂,莫非不再怒吼?
起来,好小子!
让我们挥戈向敌人,
直至他们的鲜血,在脚下奔流!”
这是要把我架在火上烤的节奏啊?!!
维恩想说还是最好先別对我抱有过高的期望,却是无济於事,邦德尔尤其撑腰:“维恩,不贏就別回来了!”
喂喂,想我死啊?
虽然如此,但我也绝不愿就此认输。
“小子,你就拿把短剑和我打啊?”
眼前的半大青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人高马大,他的铁拳尤为醒目,好在不是拳击赛;他穿了一身灰色学徒袍,袖子宽大,近乎盖住手腕,似乎是认为即使不藉助外在的便利条件,也能轻而易举击败维恩。他手握一把超过一米的標准长剑睥睨银辉剑,登时惹起了场外的笑话,笑的自然是少年。
“……”
此时维恩已换上了他日常训练的小马甲和束脚裤套装,衬出了一丝干练、清爽,兼之一双漂亮的眸子,整体观感上更偏向於秀气,而非勇武,这或许比较討情竇初开的女生喜欢,但往往又被身宽体壮的汉子所蔑视。
双方將要凭这把剑决出胜负。
维恩不发一言,嘴上的挑衅只是战术的一环,有人喜欢大放厥词,出手一刻才知小丑竟是自己;但恃才傲物亦可能源於真本事带来的超绝自信,因此翻船亏的也是骄傲的那方,无甚好在意的。
关键其实是无数次的临场经验,他一度与苏埃伦互为对练,由於很清楚苏的实力,经过了斯托克子爵和经验老道的教习一致称讚,技巧、身法绝伦,他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非盲目自大,“请教了。”照父亲的教授,维恩剑持中门,微微上挑。
“斯托克,有模有样的嘛!”
泰瑞斯兴奋地在后面大喊大叫。
“猴子!我下一轮再收拾你!別急著送死啊!”
梅杰夫皱眉道:“双方起手,戒备——”
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