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天边落日熔金,远处如黛青山镶上金边,叶飞载著凌仙儿,穿行在街道上。

四周的景物熟悉而又陌生,狭窄的文三路两边是茂密的法国梧桐,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占据了大半个路面,叶飞的车被裹挟在其中,缓慢前行。兜兜转转,经过更加狭窄的教工路、保俶路,两人来到了西湖边。日落是西湖景色最独特的时候,夕阳倒映在湖面上,像是灶膛里炉火未尽,顏色被湖水慢慢洇开,缓缓舒展,碾成薄纱,铺满湖面。偶尔掠过几只白鷺,和晚归的游船相映成趣。视野壮阔丰富,多彩绚烂,但仍是寂静的傍晚。

走在湖边的两个人,像是朝著夕阳走去,影子默默跟在身后,一步一搭地诉说著天空、落日、大地、湖水,它们恆久的纠缠和守护,它们千年万年,不为人知却有目共睹的孤独和忍耐。踩著这样的余暉,仿佛可以通过它,到达命运安排的那个最好处。一男一女单独在一起,总是要令人忍不住想起天地洪荒宇宙苍茫那一类词的。

许多许多年后,这一天的夕阳,成了叶飞时常想起的顏色。在那个时刻,时间还没有从身边流逝,落日没有从大地沉没,所有的一切还没来得及成为过去。但是后来,什么都留不住,只有任由时间把一切都带走,心里渐起的空旷,像目送夕阳里的最后一只鸟终於消失在天边。

两人停好车信步走进了北山路一家临湖的小餐馆,坐定后叶飞点了几个菜,凌仙儿则痴痴的盯著西湖的晚景。

“叶飞,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西湖。想不到是这么有意境,古人诚不欺我。”凌仙儿看著窗外,幽幽地说道。

“呵呵,在杭州,你想见,可以天天见。”

凌仙儿反常的没有接话,而是静静的看著窗外。

叶飞看著凌仙儿的侧脸,忽然发现,这个角度正是她最好看的角度。凌仙儿的五官非常的立体,尤其是那鼻子,好似小荷才露尖尖角,挺拔却又不象西方人那样过分。沉默不语的时候,她像极布罗格画里的女子,有慵懒但精致的面孔,却仍然是含蓄的东方美。轻巧灵动的年轻身体,装著的是有趣的灵魂,热烈蛮横的同时,又似不可一世的天真,她看上去那么矛盾。简直让人弄不清,被她喜欢的人到底是福,还是祸。

和凌仙儿一起吃饭,是件很愉快的事情。不像让人胃疼的大多数年轻女孩,光是大方举筷大块朵颐,已十分鲜活难得。好像她似乎並不在意自己好不好看,不被美束缚,也就不会试图控制它的方向。这种女孩的好处就在於此,她们需要理解,而不仅仅只是观赏。这种美法,甚至都不必优雅地老去,因为那將有悖於自由。

叶飞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片刻间心中泛起异样的荡漾。是的,叶飞並不是登徒子,但也非柳下惠,毕竟他有一颗曾经沧海的灵魂,只是装在一个看似年轻的皮囊里罢了。

“叶飞,你觉得西湖的美景配什么最好?”凌仙儿的脸上泛起浅浅的酒窝。

“呵呵,愿闻其详。”叶飞知道这是个预设了答案的主观题,也就懒得费心去猜了。

“西湖美景,配上六月的莲子和荷叶里包的叫花鸡,再配上5年陈的女儿红,最是绝配。”

“哈哈,你想喝酒,小孩子家的,你会喝酒吗?”

“我在你眼里就只能是小孩子家吗?”凌仙儿瞪了叶飞一眼,然后捂著嘴,轻声笑道:“我听说,对一个男人来说,能一起喝酒的兄弟好找,能一起上床的美女也好找。真正难找的是能一起开怀畅饮的红顏,而且最难得的是喝完后还能象兄弟一样散伙,而不是一起开房滚床单。”

“说的好,那我也不赚你便宜,女儿红適合你,我就用北京的老白乾陪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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