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早餐在微妙的气氛中结束。今天依旧是傅霆琛送初言去学校。

车子开到学校门口,傅霆琛让陈默把车直接停在了正门口。初言准备下车时,傅霆琛拿起后座上的西装外套递给她:“穿上。”

“哎呀,今天太阳这么大,热死了,穿什么外套啊。” 初言嘟囔。

“穿上。” 傅霆琛重复,语气不容置疑,“別太招摇。”

“知道了知道了,真囉嗦。” 初言嘴上抱怨,却还是接过了外套,胡乱披在身上,“行了吧?我走了啊,晚上见!”

她推开车门跳下去,衝车里的傅霆琛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快步走向校门。

傅霆琛看著她穿著他宽大西装、脚步轻快地跑进校门的背影,眉头微蹙。这丫头,能听话才怪。

果然,初言一走进校门,没多远,立刻就把身上那件宽大的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搭在手臂上。

没了外套的遮掩,那件一字领针织衫和上面遍布的曖昧痕跡,瞬间暴露在阳光下,也暴露在来来往往的同学眼中。

“哇……” 有路过的男生吹了声口哨,目光在她脖子上流连。

“看什么看!” 初言没好气地瞪回去,却丝毫没有要把痕跡遮起来的意思,反而挺了挺胸,走得更加坦然。

教室里,当初言走进去时,原本喧闹的教室瞬间安静了一瞬。无数道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她身上,尤其是在她脖子和肩膀那些醒目的红痕上。

“我的天……初言,你这是……” 有女生捂著嘴,小声惊呼。

“谈恋爱了吧?这也太激烈了……”

“谁啊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吗?”

窃窃私语声在教室里蔓延开来。初言却像没听见一样,面无表情地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把傅霆琛的外套隨手搭在椅背上。

林晓晓几乎是扑过来的,一把抓住初言的胳膊,眼睛瞪得老大,压低声音,又惊又急:“言言!你脖子上……这、这是怎么回事?!你谈恋爱了?跟谁?!”

初言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语气平静:“嗯,谈了。”

“谁?快告诉我!” 林晓晓急得不行。

“就是我的僱主。” 初言说得坦然。

“什么?!” 林晓晓的声音陡然拔高,引来更多侧目,她赶紧捂住嘴,凑到初言耳边,不可置信地低吼,“你疯了?!你上次不是说他是残废吗?!你怎么能跟一个残废……”

初言皱起眉头,有些不悦:“你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他只是腿不方便,又不是……丧失功能了。”

“你……” 林晓晓被她这直白的话噎得满脸通红,又急又气,“你们……你们已经那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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