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钱三妞赶忙回屋翻出那块手錶,几个人凑上去一看,好傢伙,坏的。

老二气得咬牙切齿。

“说不准名字都是假的,就为了骗咱半头野猪!”

他一把抓住老三的胳膊。

“走!找他们去!我就不信还抓不著这龟孙子!”

老三没吭声,放下手里的东西就去拿砍柴刀。

明珠也回屋换衣裳。沈恆远伸手拦了一把。

“天都黑了,明儿个再去吧。”

明珠冲他使了个眼色,嘴角朝老二努了努。

沈恆远瞬间明白了,老二这会儿正憋屈著,媳妇刚走,满肚子火没处撒,就让他出去撒撒野也好。

钱三妞也没拦,等明珠换好衣裳出来,蹲下去替她扎紧裤腿,又递过一件外套,轻声说。

“夜里凉。”

明珠接过去,“哎”了一声。

老二裤腿都没扎利索就要往外冲,被沈恆远一把拽住。

蹲下来仔仔细细替他系好绑腿,才放人。

“二哥,那个罗杰说他是石蹦子村的,咱们还是先去那个村吧。”

“行!”

三人刚走没多远,小老虎就追了上去。

钱三妞笑著打趣。

“瞅瞅,不用你担心了,这大毛都跟上去了。”

沈恆远鬆了口气,不管咋说,在林子里,有小老虎,多少还是安全点的。

只是一回头,猛地拍了把大腿。

“坏了,这几个人还没吃饭呢,我这做了一锅的汤!”

“没事,现在天还凉,留著明个儿吃也成。”

说是这么说,沈恆远还是將肉啥的捞出了大半,用篮子吊在了水井里。

剩下的,这才盛了出来,两口子就著月光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你还別说,这结婚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就两口子安安稳稳的吃顿饭的。

这感觉还真不错。

沈恆远笑著往钱三妞那凑。

“等他们都结婚了,就都给打发走,家里咱俩就行了。”

钱三妞“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人一閒下来,大概就容易胡思乱想。

这么温馨的时候,她竟忽然想起了老大和老二的亲爹。

一想起那个人,她便忍不住歪过头,偷偷打量起沈恆远来。

两个人都是读书人,身上都带著那股矜冷的书卷气,可细细一品,到底还是不一样。

沈恆远是那种外放的人,只要你得到了他的认可,他便掏心掏肺,付出一万分也捨得。

而那个人呢,该是內敛型的,不太会表达感情,两个人过的,就像戏文里唱的相敬如宾,客客气气。

结婚四年,两人同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平时都是一人一铺被褥分开睡的。

一开始,那人就总憋著一口气,觉得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连碰一下钱三妞都眼眶发红。

只不过,钱三妞觉得,这是她赘来的女婿。

她掏了钱了,也给了粮了,娶了你就是为了传宗接代。

哪还惯著他那臭毛病啊。

只是呢,这人同房就像是执行任务似的。

心不甘情不愿不说,每每结束,还得出去洗个澡。

就算是犯了病,大冬天的,也不例外。

后来她就不强迫了,真怕给人弄死。

等老二出生之后,更是直接放他离开了。

是的,老大老二的亲爹还活著。

只是呢,真名到底叫啥也不知道。

到底去了哪里,也不知道。

反正就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而已。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托著下巴,笑著看向沈恆远。

其实,她一开始就相中了沈恆远,除了他长得好看,还因为他也是个读书人。

她心里一直憋著一口气,凭啥那读书人就看不起她。

可跟了沈恆远之后,她发现她错了。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老大亲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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