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环……”

秦风喃喃自语,喉咙乾涩得像是吞了一把沙子。

“而且是……单手,速射……”

他猛地回头,看向任子辉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刚才是不屑,那么现在,就是见了鬼一般的惊骇!

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做到的操作!

这特么是神!

“巧合!一定是巧合!”

秦风咬著牙,他那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就这么认输。

“这把枪肯定被你动过手脚!而且这么近的距离,谁知道是不是蒙的!”

“蒙?”

任子辉放下了枪。

他看著秦风那副输红了眼的样子,摇了摇头。

“看来,秦少还是不服。”

他走到旁边的长条桌前。

桌上,摆放著各种型號的枪械零件,那是给会员科普枪械知识用的。

“既然玩,那就玩点有难度的。”

任子辉隨手扯下掛在墙上的一条黑色蒙眼布。

“蒙眼拆装。”

“92式,格洛克,1911,三把枪混合在一起。”

“谁先组装完成並击发,谁贏。”

任子辉將黑布扔给秦风,语气平静,却透著一股让人窒息的压迫感。

“敢吗?”

秦风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

他是军迷,也练过拆装,但蒙眼混合拆装,那是特种部队顶级高手的考核科目!

“有什么不敢!”

秦风一把抓过黑布,狠狠地系在眼睛上。

“开始!”

隨著教练一声令下。

“哗啦啦!”

两人同时伸手,在桌上一堆杂乱无章的零件中摸索起来。

秦风的手很快,也很稳。

他凭藉著肌肉记忆,迅速分辨出格洛克的套筒和復进簧。

“咔噠!咔噠!”

金属撞击的声音清脆悦耳。

仅仅过了三十秒,秦风已经组装好了一半。

他心中暗喜:这把稳了!

然而。

就在他准备去摸弹夹的时候。

“咔嚓!”

一声清脆的上膛声,突兀地在他耳边响起。

紧接著。

一个冰冷的、硬邦邦的金属管状物,轻轻地抵在了他的脑门上。

秦风的动作,瞬间僵住了。

整个靶场,死一般的寂静。

他缓缓摘下眼罩。

映入眼帘的,是任子辉那张冷峻的脸,以及那把黑洞洞的、已经处於击发状態的92式手枪。

而在任子辉的手边,另外两把枪,也已经整整齐齐地组装完毕,摆放在那里。

完胜。

彻彻底底的碾压。

任子辉看著他,手指离开了扳机,將枪轻轻放在桌上。

“秦少,在战场上,你已经死三次了。”

秦风呆呆地看著桌上的三把枪,又看了看任子辉那双布满老茧的手。

那双手,並不修长,甚至有些粗糙。

但就是这双手,刚才展现出了如同魔术般的神奇速度。

那是成千上万次枯燥训练,是用无数子弹和汗水餵出来的肌肉记忆!

那是真正的……杀人技!

“我输了。”

秦风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傲慢和囂张,如同潮水般退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內心的、属於男人之间的敬佩。

军人的后代,崇拜强者,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背景,什么家世,统统都是狗屁!

“牛逼!”

秦风猛地一拍任子辉的肩膀,力道之大,震得桌子都晃了晃。

“任子辉!我秦风长这么大,没服过几个人!你是第一个让我输得心服口服的!”

“怪不得我家老爷子常说,高手在民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特供烟,亲自抽出一根,递给任子辉,甚至还殷勤地掏出火机给他点上。

“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在汉江,谁要是敢跟你过不去,那就是跟我秦风过不去!”

“我削死他!”

叶澜站在一旁,看著刚才还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此刻竟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男人的友谊,真是莫名其妙。”

但她的嘴角,却抑制不住地上扬。

她看著任子辉那淡然的侧脸,眼中的光芒,比刚才看他打出100环时,还要亮。

这个男人。

真的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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