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侍侯。”刘邦从牙缝里迸出话来。

立时有人送来笔墨和黄綾。

这个时代的主要书写工具是竹简木牘,在此以外,还有布帛。一般人,可以写在麻布上,或者丝绸上。刘邦身为汉王,当然不能如此寒酸,有其专用布帛,就是黄綾。

黄綾如同黄金一般,金灿灿的,看上去就高大上。再者,做工极佳,质量好,手感极妙。

夏侯婴给研墨,吕泽帮著把黄綾铺在长案上,刘邦提起毛笔,饱醮浓墨,在黄綾上写下“邦告布兄……”

那字,没法看,幼稚园的小朋友都写得比他好看。

刘盈总算是明白,刘邦为何纠结於不想亲笔手书了,因为这字已经丑无可丑了。

“噗哧。”刘盈实在绷不住了,失笑出声。

刘邦狠狠瞪刘盈一眼,骂声逆子,又接著写。

刘老流氓最善长的就是骂人了,把一封书信写成了骂人的经典,项匹夫、竖子、狗都不如、匹夫之勇……通篇皆是。

把项羽骂得体无完肤,都不是人了,是某种未进化完全的动物。

最后,还要来一句“项匹夫力气都练到肉上了,襠里无力,不能享用那么多美人,只能独宠虞姬。”

项羽深爱虞姬,视为珍宝,这也成了刘老流氓的骂词。

刘盈在心里嘀咕,这信若是被项羽看了,一定会气得吐血。

刘邦写完,放下毛笔,睁大眼睛看一遍,满意极了,冲隨何招手:“你过来瞧瞧。这绝对是绝世好文,当在李斯《諫逐客书》之上。”

在当时,有名的文章很多,但最有名的当数李斯的《諫逐客书》,不仅文彩斐然,更在於政治影响力很大。

“汉王好文采!”隨何满脸惊喜,赞一声,快步过来,睁大眼睛一瞧,满脸惊愕:“汉王,你这也叫书信?”

“文采未有!骂人倒是天下无敌!”炳快步过来,把刘邦的书信看完,咧嘴嘲笑。

“汉王,此事不能儿戏,当重写。”隨何很不满意。

“竖子,要本王亲笔手书,就是这样,爱要不要。”刘邦怒了。

刘老流氓平生不读书,不学无术,要他正儿八经的写书信,定然是不可能,那太为难他了。他再写十遍,也是这样,不会有改变。

“如此大事,岂能儿戏?”吕泽冲刘邦,道:“由隨何他们草擬一文,你抄写一遍即可。”

“善。”这是个好办法,隨何他们欣然应允。

刘邦很不满意,眼睛一翻,凶光闪烁:“本王堂堂汉王,岂能行此刀笔吏事?”

要刘邦吃肉喝酒,万千遍也不会腻,让他写书信,哪怕是抄写,一遍都多。

“你……”吕泽怒了。

“其实,这样挺好的。”刘盈突然道。

“盈儿,你瞧瞧,这都是甚虎狼之词?哪里好了。”吕泽瞪著刘盈道。

“还是盈儿慧眼识珠。”刘邦大喜,右手抚著刘盈头颅,满脸宠溺。

“需要加以修改就更好了。”刘盈又道。

“如何修改?”刘邦不解。

刘盈提起毛笔,饱醮浓墨,在书信上涂抹起来,一笔下去,涂掉数字。又隔一定距离,再涂掉数字。就这般,不断涂抹,只一会儿功夫,刘邦的书信就给涂得不成样子了。

“逆子,你竟敢坏我绝世文章?”刘邦勃然大怒,右手一巴掌对著刘盈后脑勺削了下去。

“神来之笔!”隨何眼前明亮,右手一伸,抓住刘邦的手,激动不已。

“甚神来之笔?”炳不解。

吕泽和夏侯婴同样不明白。

“神来之笔!”刘邦眼前一亮,神彩飞扬:“好盈儿,好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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