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再见「来福」和「元宝」
第二天上午,阳光很好。
季珩珩难得地睡到自然醒,睁开眼时已经九点多。
乔英子不在身边,但厨房传来煎蛋的香味。
他洗漱完下楼,乔英子此时正在煎鸡蛋,锅里滋啦作响。
“醒了?马上就好。”
乔英子回头冲季珩珩笑,繫著围裙,头髮隨意扎著,几缕碎发散在额前。
季珩珩靠在厨房门框上,看著这一幕,心里某个角落柔软得一塌糊涂。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平凡,温暖,有人为他做饭,有阳光照进厨房。
“看什么?”乔英子被季珩珩看得不好意思。
“看你唄。”
季珩珩走过去,从背后环住她:“乔老师今天特別好看。”
“油嘴滑舌吧,你。”
乔英子嘴上这么说,嘴角却翘起来:“好了,端过去吃。”
早餐很简单:煎蛋,烤麵包,牛奶,水果。
但季珩珩吃得很香。
“一会儿怎么去?”
乔英子问:“宠物店在朝阳那边,有点远。”
“开车去。”
季珩珩说:“开我爸那辆旧的奥迪a6,低调点。”
上午十点半,两人出门。
季胜利那辆老款奥迪確实低调,混在车库里毫不起眼,就是车牌有点耀眼。
“突然开这么低调的车,还有点不习惯吧。”
乔英子系好安全带:“在美国你都开宾利。”
“那是工作需要。”
季珩珩发动车子:“现在是我自己的家里,怎么舒服怎么来。”
隨车子驶出別墅区,匯入主干道。
周末的北京有点堵,但两人都不急,因为別人都离他很远,季珩珩索性慢慢开著,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乔英子聊著天。
“你说来福,元宝它们还认得我们吗?”
乔英子有些担心:“都一年多了,它们会不会把我们忘了?”
“应该不会。”
季珩珩说:“狗的记忆力很好。
不过……可能真的长大了不少。
送走的时候才三个月大,现在应该是个大“小伙子”了。”
“元宝肯定胖了。”
乔英子笑:“那只懒猫,在宠物店肯定天天吃了睡睡了吃。”
“也许还认生。”
季珩珩说:“猫不像狗,它们更记仇。
我们把它扔在宠物店一年多,它可能生气了。”
“那怎么办?”
“哄唄。”
季珩珩看了她一眼:“用罐头、猫条哄,用玩具哄,实在不行……让来福去哄。”
乔英子笑出猪叫声。
车子开了四十分钟,终於到了那家宠物店。店面不大,但很乾净,玻璃窗上贴著各种宠物照片。
停好车,季珩珩深吸一口气:“走。”
推门进去,风铃叮噹响。
店里瀰漫著宠物特有的气味——消毒水,宠物粮,还有一点点动物的味道。
前台是个年轻女孩,正在给一只泰迪梳毛。
看见他们,抬起头:“您好,需要什么?”
“我们来接宠物。”
季珩珩说:“一只萨摩耶,叫来福;一只英短,叫元宝,去年八月份寄养在这里的。”
女孩愣了一下,隨即瞪大眼睛:“是季先生和乔小姐?我的天,你们终於来了!等等,我去叫店长!”
她放下梳子,急匆匆跑进里间。
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穿著白大褂的男人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