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用锤,用的是大刀。

八十斤的大刀在人群中横扫,一刀扫过去,三四个人从马背上栽下去。

回手一刀,又是三四个人。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周围已经倒下了十几个人,血从伤口里喷出来,溅了他一身。

突厥溃兵惊慌失措,有人想跑,但前后左右都是人,跑不掉。

有人想反抗,但刀还没举起来就被砍翻了。

有人跪在地上求饶,被后面衝上来的骑兵踩死。

赵老根带著骑兵从后面衝上来,像一把烧红的铁刀插进了黄油里,在那片混乱的人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两军混战在一起,分不清敌我,只有刀光剑影和不断的惨叫声。

两千人对上万人,按理说应该是一场苦战,但这上万人是溃兵,没有组织,没有士气,没有將领,甚至很多人手里连兵器都没有。

战斗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

突厥溃兵死伤无数,跑了一部分,俘虏了一大半。

赵老根骑著马在战场上巡视,看著满地尸体和丟弃的兵器鎧甲,在心里粗略估算了一下。

这一仗,至少杀了两三千人,俘虏了四五千,跑掉的不过两三千。

他走到李默身边,殿下正蹲在地上用布擦刀上的血。

刀身上全是血,糊了一层又一层,布都擦红了,刀还是红的。

“殿下,这一仗打得好,这些突厥溃兵以后不能再南下烧杀了。”

李默站起来,把刀插回背上的刀鞘。

“继续往北...”

赵老根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

俘虏被串在一起,牛羊被赶到一起,战马被挑选出来,一切都在按照这几天的规矩有条不紊地进行著。

但赵老根注意到,殿下的眼睛里多了一些东西。

不是疲惫,不是厌倦,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光。

像是火,又像是冰。

又走了两天。

草原上的草开始返青了,嫩绿嫩绿的,在枯黄的旧草之间冒出头来,一簇一簇的,像大地上长出的新希望。

风还是那么大,但没那么冷了,带著一丝春天的气息,湿漉漉的。

李默骑著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背上背著大刀,两只锤掛在马鞍两侧,隨著马的步伐轻轻晃荡。

赵老根跟在他后面,手里举著那面“李”字大旗。

旗面在风中猎猎展开,旗角啪啪作响。

“殿下,斥候回来了。”赵老根指著前方。

一个斥候骑马从北边跑过来,在离李默十几步远的地方勒住马,抱拳行礼。

“殿下,前面发现一个大部落,帐篷上千顶,人口至少上万,骑兵好几千,牛羊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头。”

赵老根倒吸一口凉气。

上万人口,好几千骑兵,这是他们出长城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部落,比薛延陀部还大。

李默点了点头。

“多少人...”赵老根问斥候。

“看不清,尘土太大,估摸著骑兵至少三千,青壮年更多,帐篷密密麻麻的,从河边一直铺到远处的山坡上。”

赵老根看向李默,等著殿下的命令。

李默把大刀从背上拔出来,插在脚边的土里,伸手从马鞍两侧摘下那两柄擂鼓瓮金锤。

锤头沉甸甸的,在阳光下泛著乌金色的光泽,云纹清晰可见。

“杀...”

他策马冲了出去。

黑马四蹄腾空,像一支离弦的箭,朝那个庞大的部落射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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