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退无可退!(復活赛求追读!!!)
“我提出期待可能性的理论,並不是让法庭同情倪大勇。”
“同情很便宜,今天你同情他,明天你也可以同情另一个拿刀的人。法律如果只靠同情,那我们根本无需辩论,大家回家看短视频哭一场,连判决书都可以省了。”
吴良往前走了一步,站到辩护席外侧。
“期待可能性要问的,从来不是这个人可不可怜。”
“它告诉我们的是,在那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处境、具体的精神状態里,法律还能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作出一个普通人才能作出的选择!”
“普通人可以报警,但倪大勇不是普通人。”
郭勇的眼神动了动。
吴良声音变得低沉。
“他是一个已经被法律遗漏过的人。”
这句话掷地有声,全场寂静。
梁锦成看向吴良。
这句话很危险,如果被认定为攻击公诉机关,无异於拿自己的前途相搏。
但郭勇没有制止。
吴良没有结束。
“公诉人说,长期侵害不等於现场侵害。”
“所以我今天没有主张正当防卫。”
“公诉人又说,过错不等於许可杀人。”
“所以我没有请求宣告倪大勇无罪。”
张建终於抬头。
吴良的声音开始拔高,在法庭允许的范围里逐渐激昂。
“但公诉人不能一边承认倪大勇的精神障碍,一边把他放回普通人的尺子上衡量!”
“不能一边承认丁虎十五年的勒索威胁,一边要求倪大勇在见到丁虎那张脸的瞬间,像法学院课堂里的案例人物一样,冷静、克制、完整地去检索救济途径!”
“更不能一边承认江翠兰和倪香是这个案子里最脆弱的人,一边又要求倪大勇把她们再交回那个他从来没真正相信过的世界!”
法庭里的空气像被抽走一般,不少人微微握拳。
倪香和张佳景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两人的手掌紧紧相握,豆大的眼珠第一次盈满眼眶。
郭勇握著笔的手停在纸面上。
吴良呼出一口气,声音收回来。
“审判长,我方意见如下。”
“倪大勇从行为上构成犯罪,但本案不应按普通故意杀人案件评价其主观恶性,不应机械適用对预谋性、报復性杀人的量刑逻辑。”
“被害人丁虎长期实施敲诈勒索,针对被告人妻女进行持续威胁,是本案发生的直接诱因。”
“被告人倪大勇案发时存在经鑑定確认的精神障碍,其辨认、控制能力受限。结合长期被害刺激、特定对象触发、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承担罪责、保护家庭成员免受牵连等情节,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在法定幅度內对其作出最大限度从宽处罚。”
略微停顿。
“如果这个案子將来会被更多法院看见,我希望它被看见的原因,不是一个律师在法庭上讲了多少漂亮话。”
“而是这个法庭告诉后来的人,法律不会假装没有人被逼到退无可退!”
最后一个字落下。
倪香的眼泪终於滑下脸庞。
她直直看著被告席,看著那个从小到大给她修自行车、烤红薯、在雨天背她过泥路的男人。
脑中浮现起那天吴良三人走后,她拿著最后一颗糖葫芦递给爸爸时,爸爸问她的那句当时莫名其妙的话。
“娃啊,爸多想好好看你长大。”
郭勇等了足足十秒,沉声开口。
“公诉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张建站起身,儘量保持声音的公正。
“公诉机关坚持指控意见。关於辩护人提出的从宽处罚理由,请合议庭依法审查。”
郭勇看向梁锦成。
梁锦成抬头。
“民事部分,请合议庭依法裁判。”
最后再看向吴良。
“辩护意见发表完毕。”
郭勇低头,在庭审笔录上写了几行字。
沙沙作响。
旁听席上,那位省高院刑庭来的老人合上笔记本,侧头与同伴低声说了一句。
吴良没听清,但他看见对方的目光又落在了倪大勇身上。
郭勇抬起头。
“法庭辩论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倪大勇缓缓抬头。
“被告人倪大勇,现在由你作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