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麻辣猪脚,口腹之慾
王知还笑著起身,从灶房端出另一只粗陶砂锅。一揭开盖,辛辣炽热的香气扑面而来。
是麻辣猪脚,对於这道菜,上一世王知还是百吃不厌,今日做的也是格外用心,花了大价钱。
还好,目前系统积分还没有急用,適当的消费也並不心疼,谁叫自己一直受不了口腹之慾,对於吃喝二事,甚爱。
猪脚慢燉了一个时辰,酥烂到骨头都能嚼碎,再用红油、辣椒、花椒爆炒,出锅撒上熟的白芝麻。
红亮的油光裹著弹糯的猪皮,看著就让人流口水。
程处亮被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筷子却已经伸了过去。
猪皮一夹就断,蹄筋晶莹剔透,入口先麻后辣,肉质软糯又有嚼劲,越嚼越香,根本停不下来。
他吃得满头冒汗,嘴唇通红,一边哈气一边嚷嚷:“够辣!够过癮!比羊肉还鲜!”
隨后王知还又端出一碗蒸蛋羹,嫩滑像豆花,淋上少许酱油、撒点薑末,蛋香混著酱香,清淡刚好解辣解腻。
二人不再多言,埋头吃饭。蛋羹配白饭,红烧肉的酱汁全拌了米饭吃得乾乾净净,菜餚转眼就见了底。
程处默扒完最后一碗饭,放下筷子,一脸满足地感慨:“从前都觉得猪肉腥臊,是下等食材。今日才懂,不是食材不好,是没人懂烹製它的法子。”
话说一半,想起先前开店的话题,又无奈地笑了笑,把话咽了回去。
王知还笑而不语,给他添上茶水。
酒足饭饱,程处默忽然一拍额头,从身侧拿出一只皮囊:“差点忘了正事,王兄尝尝这贡酒。”
拔开塞子斟满酒杯,酒液清澈微黄,带著淡淡的米香。
王知还端起酒杯,轻轻晃动看杯壁上酒液的痕跡,凑近仔细闻了闻,浅抿一口让酒液在舌尖化开,片刻后微微蹙眉。
这细微神色被程处默看在眼里,连忙问道:“王兄觉得如何?”
“酒质乾净没有杂味,就是口感太寡淡,酒体单薄,没什么回甘的余韵,算不得好酒。”
程处默轻嘆一声:“王兄是懂酒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毛病。
这贡酒在长安一斗要卖一贯钱,寻常人喝不起,可大多数人没喝过更好的,就算觉得寡淡,也分辨不出好坏优劣。”
“一贯钱?”王知还心中微微讶异,这般平庸的酒,竟卖到这般高价。
“如今酿酒的秘方都被大酒坊把持著,只传內不传外,懂制曲酿酒的匠人更是稀少。
物以稀为贵,就算是这寡淡的贡酒,也不是轻易能买到的。”
王知还默然不语,心里却有了盘算。
他前世的外祖父便是酿酒好手,不光会酿黄酒,还会用自製的铜竹蒸馏器提纯,酿出的白酒清冽温润,暖身不呛喉咙。
蒸馏器的构造他依稀记得,並不复杂。若是能照著样子打造出来,用大唐现有的米酒做基底,定然能酿出远胜贡酒的好酒。
只是打造铜器、置办器具,单凭他一人太过费时。
他看向对面閒谈的程家兄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