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出那封发黄的信,信纸很脆,感觉一碰就会碎。

半山大哥:

见字如晤。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这辈子没什么遗憾,唯独放不下那枚戒指……可我把戒指弄丟了。

就在百货大楼……我回去找了三遍,都没找到……只求在我走之前,能再看它一眼……

信的末尾,是另一道笔跡,墨色更淡:

她於七月十五日去世。至死未找到戒指。——陈半山记

七月十五,鬼节。

陈默死死地盯著那行字,胸口堵得慌。一个女人临死前最卑微的愿望,成了持续二十四年的执念。

他把信和照片放回铁盒,正准备起身,一个混杂著泥土摩擦的声音,在他脑中炸响。

“你想帮她?”

陈默猛的回头,地灵不知何时已站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

“这任务太难了!”陈默沉声说,“二十四年,地方都改建了,怎么找?”

“所以才叫执念。”地灵的声音毫无波澜,“陈半山当年也找不到。但他没有灵视。”

地灵的泥手指向陈默的眼睛:“你能看见执念的痕跡。那枚戒指上,残留著她最强的念想。只要靠近,你就能看见它散发的光。”

陈默瞬间明白了。灵视不只是诅咒,更是工具!

“万达广场白天人太多,我怎么找?”

“晚上。”地灵吐出两个字,“商场打烊后。执念会锚定物品,它一定还在原地,在某个黑暗的角落,等著被看见。”

“报酬是触碰记忆能力,那是什么?”

“当你碰到遗物时,能看见死者最重要的三段记忆。”地灵解释著,“对找戒指有帮助——你可以碰触秀兰留下的其他物品,看看她丟失戒指那天的记忆,但在你完成这个执念之前,你只有一次触碰记忆的机会,等你完成后才会彻底领悟。”陈默点点头。这倒是实用。

地灵看著他,声音带著一丝告诫:“记住,你现在不是普通人了。你脖子上的老宅印记,会让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东西都认出你。有些会躲著你,有些……会来找你。你好自为之。”

说完,泥人转身走回屋中,消失在黑暗里。

陈默站在院中,晨风吹过,他却感觉不到丝毫凉意。脑海里全是林秀兰最后绝望的眼神。

他必须找到那枚戒指!

当天,陈默没有再去商场。

他花了一天时间,在网上查遍了老百货大楼的建筑图纸和所有资料。

晚上十点,万达广场准时关门。

十一点,陈默背著一个工具包,出现在商场后巷的消防通道外。

他抬头看著漆黑一片的庞大建筑,那下面,埋藏著老百货大楼的地基,也埋藏著一个女人二十四年的执念。

根据资料,戒指最可能在改建时,掉进了建筑的某个缝隙,最终落入现在的——

地下二层停车场,或者,废弃的储藏区!

陈默拿出一根铁丝,对准了消防通道的门锁。

今晚,他就要夜探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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