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围猎
三千年来谁著史,五千里外谁封侯。
望著璀璨的星空,以及周遭辽阔的草原李元亨的脑海里蹦出了这句短诗,而偷跑出来私会的萨利卡捧著如同鹅蛋一样的秀脸,一言不发地凝视著身侧的情郎,眼神中除了他,再无他人。
“李郎在看哪颗星??”
李元亨低头看著抱著自己臂膀的萨利卡,感受著那抹传递的温润,在对方期待又紧张的目光下,单指托起下巴,俯身与那红唇接触。
来的快的去的也快,直到离去的那一刻,萨利卡还在回味那让人著迷的触感,而作为始作俑者,则是继续看起了那让人不解的星空。
而在此刻的一处灯火通明的大帐內,格克宰桑却喜的睡不著,嘴里不断念叨:
“好女儿,你可真是给我招了一个好女婿啊!!”
格克宰桑的脑子里,此时到处都是想法,有联合金山府吞併其他宰桑的,也有以后没事捞油水的,更有再嫁一个女儿给李家二郎的想法冒了出来,若不是他只有两个女儿,只怕四个李家子,无论嫡长大小,他都想要拉到阿拉克尔部来当女婿。
当他格克的好女婿!!
“哎,当初怎么就顾著生男了呢,没有多生几个女儿,如今上赶著的羊肉都吃不了,真是可惜,可惜啊!!”
先是喜后是哀嘆,若要其他宰桑,尤其是一直都惦记的步离宰桑听见,说不得又得骂一句:
“猪狗不如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早晚撑死你这个龟孙!!”
而与此同时,另一处大帐內,李延兴正举著油灯,照耀在桌上摊开的羊皮地图上,在这副地图上不断地摩擦著那三个大湖,以及一片由雪山融雪化作的小湖水泊之地,而这三湖一地正是白日里四位宰桑所在的四块牧马之地,也是他们赖以生存,乃至姓氏依存的核心所在。
这三湖分別是巴尔喀什湖,艾比淖尔湖,阿拉克尔湖,而一地则是指博格达,而之前的四个宰桑便是以此四湖为姓,既显示了权威,又增加了对领地的统治合法性,这在草原,乃至沙俄等地,皆是如此。
或是以领地为名,或是以自身为领地附名。
就连李家自己的突厥姓氏阿勒泰,不也是依照金山来命名吗,在当时这个时代,以领地为姓氏,本就是一种普遍的潮流。
有些粗糙的手掌,不断抚摸过羊皮地图的皮质,手中的油灯將身影逐渐拉长,不时和人影重叠在了一起。
好半晌过后,才发出一声嘆息:
“若能於十年內,合三湖一域而一统,聚万胡於羽下,哪里还需要看准格尔韃子的脸色,怕是割据金山,自立为王,也是绰绰有余了----”
李延兴脸上闪过期待,又有些担忧,毕竟別看如今金山李氏的势力冠绝整个三湖一域之上,但是这只是表面,毕竟三湖一域周围还有不少依附於他等的突厥部落,这些部落看起来实力都不大,或出兵百,又或是出兵数十,但是不要忘了,部落数量多啊,就拿他李家自身附属的部落,加起来便有两万丁口,虽然多数都是些山民野牧,但是战斗力可是不容小覷。
放在中原大地上,怕是得有北地边军方能力压之,毕竟草原儿女,別的不多,血勇之气歷经数千载而不变。
若非如此,以他李家歷代家主的狠辣,早就將这些部落编户齐民,收拢麾下,哪里还只放任他们偏安放牧,聚集山野,只是每年纳贡出兵了事。
李延兴瞅著地图,心里的那团火便无论如何也难以熄灭,就连入眠时,脑海里都还在浮现那张承载著歷代金山汉家的地图,以及先祖的那句:
“今日立身於西戎,来日必光復汉家於中原。”
而现在这个梦做到了他这代人身上,只是不知道那梦中的版图是否能够实现,汉家的江山能否復甦。
一切的一切伴隨著一声“爹”,便也就醒了。
“爹今日怎么睡的这么沉,须知今日便是聚会的最后一天,射猎结束,明日便回家了。”
睁开眼看到的便是他的大郎,李延兴揉了揉思绪过重的额头,在李元亨的服侍下便穿衣洗漱了。
嚼著嘴里的柳枝,李延兴接过递来的茶水,连漱了四五口,这才开口:
“昨日梦多了些,貽误了今日的晨起。”
“书中说,梦多乃是多思多虑所致,父亲肩上扛著金山万民的担子,就算再繁忙,也得顾著自己的身体,若是觉得累了,有些事情可以直接交给儿子,儿为父劳本是纲常之理----”
李元亨的这番话让李延兴颇为感动,只是碍於平日里与小时候展现的威严,只能点头附和,反而寻起了婚事由头:
“昨夜你可是寻那阿拉克尔长女去了??”
“父亲----”
李元亨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隨后又说:
“这阿拉克尔家总算是没有把阴险二字传到自家子女身上,昨夜儿子试了半夜,方才感到安稳二字。”
“安稳,怕不是色急而躁吧!!”
李延兴瞪了还在打哈哈的李元亨,后者訕訕的遮了遮脸,索性便承认了此事,而李延兴也没有在这上面纠缠,只是盯住了一声“莫要贪恋,伤了身体”,隨后便穿戴整齐,与李元亨一道去了会场。
而在此时的会场,几乎聚集了此次所有弓马嫻熟的勇士,只为夺得那五年一次的塔尔巴哈台勇士称號。
而作为这两日的红人,李元亨享受到的关注,自然是远超他人,甚至到了有“粉丝”应援的程度。
望著那些对他拋媚眼,高喊“郎君”“今晚等你”“来日上榻”的草原女子,饶是李元亨自幼身在金山,见惯了胡人,融合了两世人的记忆,也被这等彪悍所镇住,尤其是在感受一丝“幽怨”的目光时,也只能条件反射地挺起胸膛,拉著韁绳,率先一步,领著十来个扈从,进入了塔尔巴哈台山南麓深处。
而其他人见此,也各自找个方向,带著僕从,准备用山上野兽的鲜血来为自己登上勇士宝座铺桥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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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射猎,顾名思义,便是骑马打猎,这项传统自更为早远的殷商时期,便开始兴盛,而在草原,射猎不仅仅是一项传统的游戏,还是检验一个人是否能够在草原生存的重要依据。
力大无穷也好,刀兵善战也罢,你骑射都搞不好,在草原人淳朴的思维中,你就是弱鸡,你就是不行,菜就是菜,没有一丝一毫的道理可讲。
“少郎君,这有头好麋鹿,快射!!”
扈从的战马,衝过小路,赶著这头倒霉的麋鹿便朝李元亨那边而去,后者听后,拉弓搭箭,手腕的经脉瞬间张开,眼眸之下再无其他,只听一声淒鸣,这头壮年的雄鹿便倒在了箭矢之下。
倒地那一刻,周围的扈从立即包围上来,只见麋鹿的脖颈动脉处深深的插著一支利箭,鲜血都卡在其中出不来,只能颤抖哀鸣,没过多久便瞪眼失魂,一命呜呼了。
眼见麋鹿毙命,有几个扈从立马衝上前,割掉了耳朵,以此当作凭证,至於偌大的麋鹿身躯,也只能点了根狼烟,留一人等待接收,事后再分,其余人包括李元亨在內,皆是继续朝山內奔去,力图射到更多的猎物。
而在其他几处,虽然时间节点各有不同,但都收穫了各自的猎物,这些猎物一大一小,最小的不过是一只野山羊,最大的竟然是只驼鹿。
而这只驼鹿正是博格达家的吉达猎取的,在猎取得手后,他甚至还洋洋得意的站在死去的鹿身上,蔑视一切的对周围的僕从说:
“便是李家那个杂汉来了,也得叫我声祖宗。”
此时还在深入山林的李元亨自然不晓得有人拿他作为囂张的本钱,只是一味的率领从鹰师营带来的扈从,不断的寻著半路瞧见的血跡奔去。
“这血乾的蹊蹺,似乎被什么野兽舔过。”
蹲在地上的扈从转头便朝马背上的李元亨喊道:
“少郎君,找到几根毛髮,似乎是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