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凉城,是北凉国都,更是北凉国第一大城。

林逸和宋玉途径此地,自然要好好閒逛一番。

在城东某处,有一家名为『聚福楼』的酒楼。

此楼在当地算是排得上字號的大酒楼,特別是它的招牌酒水『三碗倒』,更是出了名的好酒,为它揽下了不少客商。

此时正是午时用饭时分,所以聚福楼人满为患,从一楼到四楼桌前都坐满了人。

从酒楼外大街上路过的行人,都能闻到酒楼上飘出的浓浓酒饭之香,那香味让人垂涎欲滴,甚是<i class=“icon icon-unie089“></i><i class=“icon icon-unie023“></i>。

林逸和宋玉入乡隨俗,自然免不了满足下口腹之慾。

虽然宋玉一向觉得修仙者应当清心寡欲,忌讳大吃大喝,但见林逸爱尝美食,自然愿意陪他一起品尝。

而且林逸有句话说得也很对,修仙者应当念头通达,有什么想做的就去做,才不枉辛苦修仙。

如此一来,更能抵御心魔。

若是这也不行,那也不准的,反而束手束脚,作茧自缚。

两人挑了个二楼靠街的桌子坐下,林逸一口气点了八道招牌菜,並在店小二极力劝阻下,硬是点了四碗闻名遐邇的『三碗倒』,他不信邪。

宋玉简单吃了几口,便搁下筷子,陪林逸閒聊。

突然,身后传来喧譁之声,让她忍俊不禁起来。

“嘿嘿,诸位有所不知,这灵根和灵根也是有很大差別的,比如这次哥儿几个特意去曹家测了...这曹家你们或许不知道,但是你们一定听说过曹岳,他可是烧水不用柴火的仙师...”

“黄胖子,你又在吹大牛,哪有仙师还要烧锅的啊?哈哈...”

“去去去,王麻子你懂个屁,別打岔听本大爷说!”

一位膀大腰圆的小胖子正说著来劲,见被別人打断,立马抬腿踹了对方凳子一脚,然后將脚踩在凳子上。

“行行行,你说你说。”满脸麻豆的青年抿了一口美酒,用手抓了把花生米,边吃边听。

“我们几百號人一起去曹家测的,你们猜怎么著?嘿嘿,只有我和杨二有灵根,以后我俩就是仙师了,你们都不配和我们坐一桌...而且啊,曹岳说我有金木水火土五个灵根,而他杨二只有水火木土四个灵根,以后我是大仙师,他只能当小仙师,哈哈...杨二,莫要气馁,能当仙师就不错了。”

小胖子边说边拍旁边黑衣青年的肩膀,满脸喜色。

黑衣青年则是耷拉著脸,只顾低著头喝闷酒,很是鬱闷的样子。

“黄兄,我听的咋和你不一样,好像有人说灵根越少越好,单独一个灵根的才是天才中的天才…”

这时,人群中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

“去去去,你懂个啥?信不信本仙师揍你!”黄胖子立马板起脸,插著腰说道。

听到眾人谈论,林逸莞尔一笑,夹起一块糕,塞到宋玉碗里:“来,这位天才中的天才,尝尝这块桂花糖蒸的栗粉糕。”

宋玉白了他一眼,低头轻咬起来,露出满意的微笑,一时间嫵媚无限。

“吆喝~这位仙子,我看你腰间掛的香囊是储物袋吧,你应该也是仙师吧?认识一下,在下黄天仁,金木水火土灵根的天才…刚才这位小哥喊你天才,莫非你和我一样,也是五个灵根?”

黄胖子一听旁边有人喊天才,立马凑了过去,结果却瞧见了一位大美人,不禁露出几分痴迷之色。

而旁边一眾凡人,目光也隨之而来,瞧清宋玉的模样后,全都或多或少露出一分火热之色。

此时的宋玉,其实面容都幻化过了,但那恬静温婉的气质,还是令人著迷。

“见过道友了,我和夫人都是五灵根,和你一样,都是天才。”林逸见这些人有趣,也不禁举起酒杯跟其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哎哟,这么巧啊!咦,挺结实啊!”

黄胖子伸手拍了拍林逸肩膀,还捏了捏他的肌肉,然后转头喊道:“店小二,和你们掌柜的说一声,把『聚福楼』名字改了,以后就叫『聚仙楼』,另外今日这一桌的消费算我黄某人的。”

“那就多谢兄台了。小二,再加两个菜。”

林逸也丝毫不客气,朝小儿吆喝了一嗓子,然后捲起袖管,拧了一个羊腿给黄胖子,招呼他坐下一起吃。

“嘿嘿,兄台可真是好福气,有这么漂亮的仙子陪著,真乃神仙眷侣,著实让人羡慕。”

黄胖子接过羊腿咬了一口后,继续说道:“不知道友对这修仙界了解多少,可曾听过隔壁望水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大蝎子?”

“什么大蝎子,不曾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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