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爽归不爽,但钱良知道陈瑶说的是正確的。

先敬罗衣后敬人,人之常情罢了。

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人,第一次见面,先看你的穿著,再看你的手錶,最后才看你的脸。

你要是穿得寒酸,人家连话都懒得跟你说。

这不是势利,是现实。

对这一点,他根本没有特立独行的想法。

他不是那种非要把自己打扮得与眾不同才舒服的人,也不是那种非要跟世俗对著干才觉得自己牛逼的人。

有了前世磕磕碰碰的经歷,钱良知道这不是几套衣服的问题,而是一种態度。

並不是有钱人为了面子都爱西装革履地装,而是有钱人是一个群体,不是独立的个体。

你想要生存,想要发展,那你就得学会去適应,得融入这个群体中。

简单来说就是装逼!

你没有成功到所有人都认识你的程度,那就让別人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起码不是个屌丝。

哪怕有商界大佬在一些不重要的场合有自己特立独行的风格,但那只是因为那个场合他是最牛逼的,仅此而已。

你让他在有国家领导人的场合穿个拖鞋短袖过去试试?

那不叫风格,那叫煞笔。

虽然钱良不想让陈瑶过多地参与到自己的生活,但她最后还是陪著钱良一起来了。

从商场出来,陈瑶歪头打量了一下钱良,“还差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钱良说话的时候躲了一下陈瑶要给他整理衣服的动作。

他往旁边退了一步,拉开了一点两人之间的距离,嘴里道:“这都花了我小十万了,还买什么,差不多行了。”

“手錶。”

“手錶我不是有吗。”钱良说著伸了一下胳膊,然后又愣了一下,突然想起这只表也是陈瑶给他买的。

他顿时觉得自己真是个软饭男!

“这个不行。”陈瑶摇了摇头,“去劳力士吧,买个好点儿的,今晚现场去的都是大老板,你不能让別人太小看。”

“快拉倒吧你,我年纪轻轻买个劳力士,有病啊?”钱良闻言翻了个白眼,他倒不是捨不得钱什么的,主要还没到他买奢侈品的时候。

公司正在快速发展中,哪哪儿都需要钱,酒厂要投產,物流要收购,市场要推广,一笔一笔的,都是钱。

为了一个慈善晚宴,没必要。

有那个钱,不如多请几个业务员,不如多投几个gg。

想到这儿,钱良忍不住了,问道:“这个慈善晚宴都什么人去啊?有什么说法?什么单位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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