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由他亲身参与进大部分製作流程的作品,比如《世奇》《歌手》

《白塔》。

对这些作品,他每一部都上足了心,版权之类不可能轻易拋出去。

像是一周前售出的《歌手》辰国翻拍权,更像是一场为了与星瀚搭上线的政治联姻。

其二,是由他授权出去创作,但涉及未来版图的作品,比如《天空之城》

《死神》。

这些东西,如果没有走到绝路上,他是绝不会將控制权转手相让的。

其三,自然就是剩下的那些了,比如他现在掌握的所有歌曲,还有像是《白夜行》这样的小说。

对这些东西,他倒是大方。

只要价格合適,或者人情给到位,他还是很乐意出手的。

“价位的话,当然是儘可能令您满意了。”

电话那头,陈康在听到周淮直接问起报价,心中也轻鬆了不少。

他自认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最小的问题。

只是,他並不知道的是,“令周淮满意”这个条件可真没那么容易达成————

“可以,那我来报价。”

周淮听出了对方话中的意思,也不担心透底地直接漫天要价了起来:“田中玄音知道吧?霓虹音乐圈唯一公认的父亲。

“看在你我关係也还行的份上,我给你和他一个级別的友情价。

“这样,翻唱权你拿去,歌曲收益我们双方对半分。”

这还真不是周淮的瞎白话————

在他现在授权出去的三首歌中,《突爱》確实是以这个条件给的田中玄音。

而《银龙》和《口红》的条件则还要过分,双方的收益甚至是四六开的。

不过说到底,田中、花山院和藤原,这三人都是不缺钱的状態。

主动签这样的合同,更多还是希望继续从周淮的手上拿到新歌。

但是!

这样的条件,听在陈康的耳中,却无疑於是在说一我今天就要从你这个冤大头身上割下四十斤肉来!

“周老师,我是认真在问您报价的————”

最终,在沉吟了足足两分钟后,陈康终於没忍住换上幽怨到了极点的声音回应道。

对此,周淮笑了笑没回应。

他当然知道,从辰国的天后身上,肯定拿不到像田中玄音这样“丧权辱国”级的合同。

这点和双方的音乐水平、素养、资歷都没有关係,单纯由市场因素决定。

但,刚才陈康让他报价,他可是认真报了。

现在,就得那边自己报价了。

双方的谈判最终持续了半个小时,这才达成初步的共识:

周淮这边將《最初的梦想》的表演、录音、复製发行等一系列权利打包,弄了个为期两年的独占合同。

而陈康那边则一次性支付100万辰国幣,附带那位辰国天后演唱这首歌產生的2成收益。

在谈下这个条件后,周淮像是非常不满意般,在电话里的语气也变得颇为呛人。

但他在现实中的表情,却完全是一副“强行憋住不要笑出声来”的模样。

此时的他,真是发自內心的感到愉悦。

这毕竟是他身为“辰语歌创作人”的首次出手。

能从陈康还有那位天后的手上拿到这种条件,这都不是用“奇蹟”两个字就可以简单概括的了。

说到底。

这首歌投放的,可是辰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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