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故人归

虽然並非刻意为之、大约还是巧合居多,总之在皇帝过生日之前,打完了大都之战的沐英麾下那个被一分为二的千人队,终於回到了应天。

他们的行军速度可比一路火花带闪电的常遇春慢多了。

不过他们往北方走一趟得到了不少好处,一方面他们参与的战斗危险程度其实没有那么高,靠远程火力的持续杀伤能力就能解决敌人,这种战斗方式很“新颖”。

我军手很长、气势如虹,敌军强弩之末、战斗意志比较薄弱,热武器打“不想拼命”的冷兵器,两相对比之下,战斗可不就是“简单模式”么。

另一方面,战斗带来的收穫或者说回报很充足。

这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获胜后立刻得到的封赏一分不少,第二部分则隱性的好处————火器基本上证明了自身的杀伤力,因此装备火器的新军会得到扩编,这支部队又是唯一经歷过实战的“老兵”,在这种情况下,小兵直升基层军官绝对是相当普遍的。

这算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正確流程了。

以“炮兵教习”的名义隨军北上的薛闕,也跟著返回了应天。他有了资歷再加上上面有关係,如果归建到常遇春摩下的话,直接从“新军团长”开始干问题不大,然而他在见过朱元璋之后,还是选择回到了“原单位”。

北上参战的机会是王选帮他爭取的,他回来之后如果选择抽身离去,那像什么样子?

哪能这样做人。

从哪来回哪去,这既是薛闕自己的选择,也是朱元璋的倾向————老朱不缺打仗的將领,哪怕是编练新军,不也有常遇春在负责么?

相比之下,薛闕还是留在王选身边更有意义。

王选身上还掛著军职呢,除了间接管理的火器作坊百户所之外,他这个“指挥僉事”手下也该有直属武装力量吧,从头到尾归他直接统管的“军队”,也就只有薛闕了。

只要有一个下属,那王选就不算光杆司令了。

所以明面上薛闕出去走了一趟,得到的好处不过是百户升千户、六品变五品而已,他今后乾的活依然是在王选手下打杂。

隨后薛闕前来拜见王选,王选见到对方之后很高兴,先前是他主张薛闕去参战的,要是对方回来到时候缺胳膊断腿,他肯定会承受相应的心理压力。

隨后薛闕讲述了自己此行的经歷,无论是战爭部分还是民生环境部分,王选都听的很认真————总的来说,听薛闕的说法,感觉北方人口確实十不存一。

战乱多年,这也算正常,要不是明朝初年人口分布极其不平衡的话,老朱也犯不著费劲搞什么移民。

北方不平衡,人口多集中於山西,南方也不平衡————江西也是人口迁出地,江西填湖广嘛。

有估算数据显示这时候江西人口在一千到一千两百万之间,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有的地方赤地千里,有的地方人挤的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作战方面,铅弹的效果就不说了,不管是谁的天灵盖,总之挡不住铅弹的动能————只要挨上一发,保准骨盖头给你掀飞了。

听闻新军歼敌如打靶,王选感到非常高兴,甚至与有荣焉,他都差点想自掏腰包给大家发点奖金了————可惜发不得,你私人掏钱给军队发红包?

“居心叵测”四个字是跑不了的。

等薛闕说起自己仍回王选身边行走的时候,王选瞬间感觉有些无语————你打仗前跟常寿是我身边的臥龙凤雏、跑腿小能手,打仗回来仍然跟常寿当臥龙凤雏,那不是白出去打仗了?

薛闕只说这是皇帝的安排,王选当然也就无话可说了。还带去而復返的,这么个好机会居然没把握住。

薛闕倒是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机会,他只是没有去新军而已,又不是被革去了军职,在王选身边也不代表他以后再无出征的可能性。

但这些细节王选哪知道,就冲这件事,他就得不停腹誹。老朱过生日还要收礼物?花圈要不要?花花绿绿的看著不错,很符合老朱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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